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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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灭火救援训练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划拨土地的批复

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公示日期2022-08-16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你单位用地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提供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2013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3〕610号)批准征收原燕南街道林地6848平方米、《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2013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3〕807号)批准征收燕南街道吉峰村集体土地2907平方米(其中其他农用地34平方米、园地23平方米、林地2841平方米、建设用地9平方米)、燕南街道集体用地13420平方米(其中其他农用地97平方米、园地336平方米、林地1298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3040平方米,合计26215平方米作为你单位永安市灭火救援训练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二、该项目具体用地范围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81202200003号)及用地红线图。 三、该项目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你单位在建设中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导(2019年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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