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曹远镇坑边村永大路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1-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局《关于挂牌出让曹远镇坑边村永大路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永自然资〔2022〕13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案 同意你局提交的挂牌出让曹远镇坑边村永大路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该地块位于曹远镇坑边村永大路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1850平方米,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116号)批准农转用及征收曹远镇坑边村集体土地1850平方米(其中水田584平方米、旱地756平方米、其它农用地254平方米、工矿及居民点256平方米)。本次挂牌出让185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规划技术指标:0.25≤容积率≤1.0(地下室建筑面积单列计算,不计入容积率控制指标),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土地出让年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五十年。 三、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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