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年第1号)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5-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3年3月2日,国务院批准征收了集体土地35.0851公顷(自然资函〔2023〕123号)。现将经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国道G356线永安曹远樟林至泥坪公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曹远镇上曹村、下墩村、前坪村、埔头村、樟林村、鸬鹚村。 三、被征收村、土地面积及土地用途 拟征收曹远镇上曹村林地1.0691公顷;曹远镇下墩村园地0.0551公顷;曹远镇前坪村园地0.2716公顷;曹远镇埔头村耕地3.484公顷、园地0.668公顷、林地17.3309公顷、其他农用地0.9275公顷;曹远镇樟林村耕地0.054公顷、林地3.4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339公顷、草地0.1956公顷、建设用地0.0221公顷;曹远镇鸬鹚村耕地0.6858公顷、园地0.7755公顷、林地4.6454公顷、其他农用地0.3168公顷、草地0.4552公顷、建设用地0.2213公顷、未利用地0.4563公顷。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地类 面积(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万元/公顷) 青苗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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