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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贡川镇2021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复

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公示日期2023-06-1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你镇《关于永安市贡川镇2021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永贡政〔2023〕19号)收悉,受三明市人民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永安市贡川镇总体规划(2014-2035),原则同意将农用地0.66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原则同意使用永安市贡川镇观成村水田0.62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384公顷,合计使用集体土地0.6648公顷,作为贡川镇2021年度第二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提供给贡川镇观成村作为贡川镇观成新村项目用地,具体用地范围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81202003006号)及用地红线图。 三、原则同意你镇呈报的使用土地方案。你镇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用地,落实耕地补充方案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切实做好被用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 四、该批次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以使用集体土地方式提供,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抵押,不得改变用途,村民原使用的宅基地应拆除后无偿交还村集体。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贡川镇、观成村应严格按“一户一宅”政策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安排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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