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青水畲族乡2022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6-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乡《关于永安市青水畲族乡2022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永青政〔2023〕3号)收悉,受三明市人民政府委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施永安市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原则同意将农用地0.22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原则同意使用永安市青水畲族乡汀海畲族村水田0.1960公顷,其他农用地0.0256公顷,合计使用集体土地0.2216公顷,作为青水畲族乡2022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提供给青水畲族乡汀海畲族村作为上汀海新村建设项目用地,具体用地范围详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81202200020号)及用地红线图。 三、原则同意呈报的使用土地方案。你乡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用地,落实耕地补充方案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切实做好被用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 四、该批次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以使用集体土地方式提供,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抵押,不得改变用途,村民原使用的宅基地应拆除后无偿交还村集体。该批次用地经批准后,青水畲族乡、汀海畲族村应严格按“一户一宅”政策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规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