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3年第3号)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9-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3年8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了集体土地3.5955公顷(闽政地〔2023〕560号)。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永安市2022年度第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洪田镇东坑村,东至林地,西至道路,南至空地,北至林地。(具体位置详见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被征收村及土地面积 拟征收洪田镇东坑村水田0.0623公顷、园地0.0001公顷、林地2.9496公顷、草地0.2037公顷、其他农用地0.1783公顷、其他土地0.2015公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地类 面积(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万元/公顷) 青苗费(万元/公顷) 水田 0.0623 59.25 园地 0.0001 23.7 林地 2.9496 12.4425 草地 0.2037 5.925 其他农用地 59.25 其他土地 5.925 合计 五、征收工作安排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单位为洪田镇人民政府,本公告发布后征地实施单位根据征地调查确认成果支付征地补偿费,并收集征地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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