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5年第2号)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
| 公示日期 | 2025-03-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5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征收了集体土地138.1613公顷(自然资函〔2025〕48号)。现将经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福建省永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小陶镇牛益村,四至范围详见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三、被征收村、土地面积及土地用途 拟征收小陶镇牛益村水田9.532公顷、旱地0.7546公顷、园地0.2747公顷、林地125.0603公顷、草地0.0404公顷、其他农用地2.034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649公顷。土地用途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工建筑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地类 面积 (公顷) 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万元/公顷) 青苗费 (万元/公顷) 水田 9.532 60 2.25 旱地 0.7546 60 1.95 园地 0.2747 24 林地 125.0603 24 草地 0.0404 24 其他农用地 60 城镇村及 工矿用地 6 合计 五、征收工作安排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单位为小陶镇人民政府,本公告发布后征地实施单位根据征地调查确认成果支付征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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