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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公示日期2025-04-29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实施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 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发布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曹远镇霞鹤村,贡川镇观成村、集凤村,罗坊乡罗坊村、溪源村,西洋镇福庄村、下洋村,燕北街道西营村、兴平村、益口村,燕西街道吉山村、桥西村、下渡村,总面积19.2367公顷,四至范围详见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永安市项目,土地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永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其他事项 由曹远镇人民政府、贡川镇人民政府、罗坊乡人民政府、西洋镇人民政府、燕北街道办事处和燕西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前期工作。本公告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十个工作日后相关属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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