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张玫名下闽(2023)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0108号不动产权证及相关证明作废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
| 公示日期 | 2026-09-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公示公告 证件遗失作废公告 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张玫名下闽(2023)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0108号不动产权证及相关证明作废公告 原不动产权利人张玫坐落于石竹街道龙塘村碧桂园华榕·世纪城20号楼2002单元的不动产,现根据福清市人民法院(2026)闽0181执恢72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26)闽0181执恢7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房产证、土地证、预告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3)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0108号 张玫 不动产权证 石竹街道龙塘村碧桂园华榕·世纪城20号楼2002单元 2 闽(2023)福清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735号 福建金算盘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登记证明 石竹街道龙塘村碧桂园华榕·世纪城20号楼2002单元 公告单位: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6年9月16日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