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松原市扶余市 / 公示详情

扶余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7年]第3号

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
公示日期2017-04-2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扶余市人民政府 2017 年第 2 批次项目》征收的 三岔河镇联盟村、大林子镇街基村 集体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征收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1、 征收批准机关: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2、 征收批准文号:吉国土资耕函[201 7 ]第 78 号 3、 征收批准时间:201 7 年 4 月 5 日 4、 征收批准用途: 商服和住宅、商服、交通运输 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该批次被征收土地共 1 宗,面积: 8.2935 公顷,(其中耕地为 8.2372 公顷)。位于 三岔河镇联盟村、大林子镇街基村 境内,以上土地面积属 三岔河镇联盟村 村 民委员会 、大林子镇街基村 村 民委员会所有。 三、征收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该征地地块 为一类区、三类区 ,每亩补偿标准为 5000/1587 元,即 7.5/2.38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