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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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2019年第11批次征收土地公告

所在地区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
公示日期2020-04-0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20 20 年]第 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 自然 资源厅批准的《扶余市人民政府 2019 年第 11 批次项目》征收的 三骏乡太阳村集体 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征收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收批准机关:吉林省 自然 资源厅 征收批准文号:吉 自然 资耕函[20 20 ]第 19 号 征收批准时间:20 20 年 1 月 19 日 征收批准用途: 工矿仓储 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该批次征收土地共 1 宗 地 , 1个地块。总 面积: 0.9950 公顷 ,全部为建设用地 。位于 三骏乡 境内,以上土地面积属 三骏乡太阳村集体 所有。 三、征收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该征地地块 为三类区 ,每亩补偿标准为 1587 元,即 2.38 元/㎡,土地补偿费标准为 4 倍,即 9.52 元/㎡ 。 2、青苗补偿费标准: 无青苗。 3、地上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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