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2019年第19批次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4-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 20 年]第 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0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吉林省 自然 资源厅批准的《扶余市人民政府 2019 年第 19 批次 用地的批复 》 征收(用 ) 的 新站乡新东村集体土地、新站乡人民政府国有 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征收 (用) 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征收 (用) 批准机关:吉林省 自然 资源厅 征收 (用) 批准文号:吉 自然 资耕函[20 20 ]第 18 号 征收 (用) 批准时间:20 20 年 1 月 19 日 征收 (用) 批准用途: 工矿仓储 项目 二、被征收 (用) 土地的位置、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该批次征收 (用) 土地共 2 宗 地 , 2个地块。总 面积: 1.9925 公顷 ,全部为建设用地 。位于 新站乡 境内,以上土地面积属 新站乡新东村集体土地、新站乡人民政府国有土地 。 三、征收 (用) 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松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该征地地块 为三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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