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调兵山市优秀专家和 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8-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调兵山市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调委办发〔2018〕59号)精神,调兵山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调兵山市优秀专家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 3、坚持以业绩、贡献和能力为主,兼顾社会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的原则; 4、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和数量 1、评选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含非公有制和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的人员。公务员及军队系统人员、已获得铁岭市级以上优秀专家、青年拔尖人才、杰出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参评。 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应为1980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大学及以上学历。优秀专家和青年拔尖人才不能同时兼报。 2、评选数量 本次评选计划选出10名优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