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图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二十三)公示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1-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昌图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办法》,经欲购人申请,由其所在社区初审,第二十三批有2户家庭基本具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现将这2户家庭及成员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此次被公示家庭的收入及住房等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和对《昌图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办法》异议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如没有异议,申请人持身份证到昌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08)住房保障股,开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认定通知单》,凭通知单轮候选房购买。 公示期限:2020年10月14日—2020年 10月20日 联系电话:024-75920310 昌图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二O年十月十四日 序号 姓名 所在社区 1 李凯 清华社区 刘婷婷 2 张琦 关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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