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 |
| 公示日期 | 2026-09-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 6 (年) ]第 4 号 202 6 年 9 月 2 日,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有关规定,以吉自然资耕函〔202 6 〕 178 号批复同意我市 “将农村集体农用地 0.0673 公顷(其中耕地 0.0673 公顷) ,未利用地 0.1327公顷 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用于 蛟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天北镇劳动村) 项目建设 ”。现将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蛟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天北镇劳动村) 。 二、 征 地批准情况 1、 批准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 2、 批准文号:吉自然资耕函 〔 2026〕178号 3、 批准 、 批准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 被征土地 基本情况 1、 位置(四至):地块 1:蛟河市天北镇永进村范围内,用地面积为0.2000公顷 2、 涉及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单位:公顷 权属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耕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公共管理公共服用地 草地 旱地 有林地 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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