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主岭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风险评估公示
| 所在地区 | 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关于《公主岭国土 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元 璟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对《公主岭国土 总体规划(2021—2035年)》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 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 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 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全国国土 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吉林省国土 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长春市国土 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吉林省县级国土 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公主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公主岭市组织编制了《公主岭市国土 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2 677.10 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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