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2025年10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 |
| 公示日期 | 2025-10-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4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5-2349122 通讯地址:霍林郭勒市沿山路027号 邮 ? ? 编:029200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1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阜新市鑫利旭东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吨包(FIBC)外皮及内衬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环审〔2025〕8-16号 附件: 阜新市鑫利旭东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废旧吨包(FIBC)外皮及内衬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通知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4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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