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霍林郭勒市分局2025年11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 |
| 公示日期 | 2025-11-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3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5-2349122 通讯地址:霍林郭勒市沿山路027号 2 关于内蒙古净达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环审〔2025〕8-19号 附件: 霍林郭勒市冰鑫畜牧有限公司肉牛屠宰加工生产线项目 内蒙古净达粉煤灰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 通知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3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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