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开鲁县接收人才储备企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0-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根据《关于印发〈通辽市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通人社办发[2018]186号),鼓励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接收储备高校毕业生,在生产实践第一线培养和锻炼高校毕业生,增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我县人才队伍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现面向全县征集接收人才储备企业。 一、储备企业范围 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 二、储备企业条件 (一)各类经营证照齐全完备; (二)具有固定生产、办公场地和经营项目; (三)行业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四)目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五)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六)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三、储备对象及期限 企业储备选拔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人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学习成绩合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目前已在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中(含自治区公益性岗位项目)的服务人员或中途离岗的人员及服务期满人员均不在选拔范围内。储备期限两年。 四、补贴标准 储备人员享受所在储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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