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北镇市农机报废更新回收单位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 |
| 公示日期 | 2019-08-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09 发布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编号: 公开范围: 公开 查阅次数: 98 信息分类: 信息名称: 关于认定北镇市农机报废更新回收单位的通知 关于认定北镇市农机报废更新回收单位的通知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能耗农业机械,鼓励引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保障农机安全生产,规范全市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农机回收单位(以下简称“农机回收单位”)依法开展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认定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回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拆解人员、拆解设备等。 3、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或有资质的农机合作社等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 4、以上回收单位应具备法定的机动车、船泊回收、拆解经营许可权限。 请具备认定条件的回收拆解单位,自愿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拆解人员资质证明、拆解设备清单、场地(房屋)证明及其他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办公地点: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联系人:王宇红 联系电话:6622258 北镇市农业农村局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上一条:北镇市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公开选择抽签公告 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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