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2-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编号: 公开范围: 公开 查阅次数: 159 信息分类: 信息名称: 北镇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告 北镇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有关事项的紧急通告 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秸秆焚烧是导致重污染天气的重要因素,对大气环境、林木资源、土地生物质造成破坏,易产生火灾等安全隐患。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共同保护好环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等杂物行为按照上述规定均为违法行为。 三、凡在辖区内各村屯、地块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等杂物的,被督查检查发现、被群众举报或被卫星遥感监测到的,对故意纵火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由市环保和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罚款或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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