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 |
| 公示日期 | 2020-08-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信息索引号: 发布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发文编号: 公开范围: 公开 查阅次数: 194 信息名称: 近日,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出台文件——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参保职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来申领者,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对应等次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锦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锦人社[2019]84号)规定的补贴等次对应标准执行,受理机构、审核办法、资金来源均按原渠道办理。 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可兼得。 上一条:北镇市人社局关于2020年综合系列中、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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