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性通知(第五批)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1-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核实,你单位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我局拟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程序。 请相关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以下业务:未按时报送年报的,请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scjgj.gz.gov.cn/)补报历年年度报告,并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发生改变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企业决定歇业的,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歇业备案;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开展吊销营业执照等清理工作,听证告知与行政处罚决定将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局。 (联系人:市场主体科,联系电话:020-34687129) 相关稿件: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