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鹰潭市云峰物流有限公司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1-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了劳动者刘蓝平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鹰潭市云峰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00051643268E,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天洁路阳光世纪花苑10号楼6011-6021号,法定代表人:方伟健)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2510161716094764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附件2: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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