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湖北途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 公示日期 | 2025-11-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了劳动者韩宗赏的工伤认定申请,现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第七十六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湖北途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1MA4915618G,企业地址:团风县团风镇江北公路罗家窑商贸小区(官建国私宅),法定代表人:智建)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5111160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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