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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管河流汾河管理范围划界公告

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通知公告-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网 本网站 进入 首页 县政府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公共数据 政务服务 走进洪洞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洪洞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管河流汾河管理范围划界公告 2020-04-08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文件精神,山西省水利厅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水河湖〔2020〕10号)文件,根据文件精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汾河河道管理范围及职责,保障河道工程正常运行和行洪安全,对汾河管理范围进行了划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原则 (一)有堤坝段划定原则:县城区及有关乡镇有堤防的以堤顶以外10-20米为河道管理范围,界桩安装在红线范围,河道保护区范围详见该段标示牌,在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须向水利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涉河手续,违者依法追责。 (二)无堤坝段划定原则:无堤段河道划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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