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受理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通知公告-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网 本网站 进入 首页 县政府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公共数据 政务服务 走进洪洞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受理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4-09 洪洞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受理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保障性住房申报对象: 根据《临汾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六个细则》(临政办发〔2013〕75号)、《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军队退役人员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建函字〔2017〕252号)、《洪洞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政办发〔2019〕1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应具备以下其中一类条件: 一类: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 1.具有城区居民户口(城区是指住址在常一社区居委会、常二社区居委会、常三社区居委会、常四社区居委会、常五社区居委会、贾村社区居委会、城东社区居委会、前坡底社区居委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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