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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登记机构关于开展汾河干流 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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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概要

通知公告-洪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网 本网站 进入 首页 县政府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公共数据 政务服务 走进洪洞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山西省登记机构关于开展汾河干流 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2020-09-05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山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经商太原、忻州、晋中、吕梁、临汾、运城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汾河干流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汾河干流。 汾河干流流经太原、忻州、晋中、吕梁、临汾、运城6个市的河段,在河流管理范围内,结合堤防和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3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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