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信息公开(十二月)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江西省南昌市 |
| 公示日期 | 2024-12-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南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信息公开(十二月) 浏览量: 字体【 大 中 小 】 一、 南昌县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东新三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2024/12/5 (一)基本情况 南昌县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2年3月份开始在南昌县东新街道利用村、小洲村和大洲村占地建东新三路,目前主体工程已经硬化完工。根据报告显示,占地总面积1472.02平方米(2.20803亩),其中耕地361.7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农用地364.94平方米,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建设用地)745.38平方米。经核实,上述地块中1159.24平方米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其余312.79平方米拟纳入即将开展的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入范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占林地、湿地、自然资源保护地。 (二)处理情况 1、责令当事人限期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6.55平方米土地至南昌县东新街道小洲村村民委员会,退还非法占用的335.94平方米土地至南昌县东新街道大洲村村民委员会,退还非法占用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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