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杜家村农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8-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项目位于静乐县杜家村村东,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34'27.44",东经112°8'15.02"主要以经营汽油、柴油为主,占地面积1350m 2 ,现有1个单罐容积为32m 3 的卧式汽油罐和1个单罐容积为23m 3 的卧式柴油罐,拟进行更换,更换为SF双层卧式油罐,容积不变,折算后计算容量为43.5m 3 ,为三级加油站。项目总投资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静乐县经信局以静经信字[2018]18号文对项目更新改造油罐予以备案。 (一)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有关政策规定,施工期合理划定施工范围,规范操作,加强管理。 (二)完善水污染防治措施。站场内实行雨、污分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要求建设防渗设施,防止油品外泄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污染。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办公区应当采用电能等清洁能源采暖,不得安装10蒸吨以下燃煤常压采暖锅炉及茶浴炉;加强油气回收装置管理,确保非甲烷总烃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控制进站车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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