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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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

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公示日期2018-08-0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广州市荔湾区北片如意坊段与南片石围塘段的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用以建设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如意坊站和如意坊放射线工程(一期)附属工程,具体如下: 一、征收范围: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工程如意坊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地证〔2017〕319号)、如意坊放射线工程(一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国土规地证〔2017〕243号)附图红线确定(详见附件1)。 二、征收房屋地点:荔湾区黄沙大道101号、多宝路7号、多宝路9号、多宝路13号、多宝路15号、多宝路17号、多宝路19-21号、多宝路23号、多宝路25号、多宝路25-1号、多宝路25-2号、多宝路25-3号、多宝路25 -4号、多宝路27号、多宝路27-1号、多宝路27-2号、多宝路29号、多宝路28号、多宝路28-1号、多宝路30号、多宝路32号、多宝路34号、多宝路36号、多宝路38号、多宝路40号、多宝路42号、多宝路42-1号、多宝路44号、多宝路44-1号、多宝路46号、多宝路48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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