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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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交通运输系统招标投标活动回避制度

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
公示日期2026-09-14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第一条 为规范本县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活动,防止利益冲突,保证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交公路规〔2022〕8号)《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交通运输领域作为招标人或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公路、桥梁、隧道、水运、养护、监理、勘察设计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全部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招标投标回避实行主动回避与强制回避相结合原则。凡依法应当回避的,当事人应当主动申报回避;未主动申报的,由招标人、监督部门责令回避。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含局方派出的招标人代表);(二)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三)开标、评标现场监督人员和项目监管人员;(四)协助评标、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局属工作人员;(五)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六)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及授权代表(单位利害关系回避)。 第三章? 应当回避的情形 第五条 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一)负责本项目招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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