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元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80MW/1160MWh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5-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6-00410 发布时间 2026-05-26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征补告〔202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 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稷山县元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80MW/1160MWh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位于稷山县太阳乡修善村,总面积4.1224公顷。 土地用途:供电用地。 二、土地现状 地块涉及太阳乡修善村张振其等18户土地4.1224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稷山县元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580MW/1160MWh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使用,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晋政函〔2026〕12号)和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征地补偿标准:4.5356万元/亩。 五、安置方式 货币安置。 六、社会保障 该批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已经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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