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原中医医院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7-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经县政府同意,实施原中医医院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范围在新城大街规划红线以东、中医医院建设红线以南、连片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以西、以北的规划红线范围内,总面积约47.34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就原中医医院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12.708亩(8472平方米)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事项告知如下: 一、原中医医院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期)范围内所有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律收回并注销其土地登记。 二、该范围内土地使用者如对本通告有异议,可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反映。 特此通告。 垣曲县人民政府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