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城镇清源村横济线以东城中村(二期) 改造项目内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4-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国共产党垣曲县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0〕第四次会议精神,确定垣曲县新城镇清源村横济线以东区域(垣曲县2021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部分3-2)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该地块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垣曲县二〇二一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字〔2021〕247号)批复,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四至范围:东至逸景华府一期,北至亘方西路,南至逸景华府一期,西至横济线以东。二期面积为321平方米(0.48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注销该宗土地上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 二、该宗地内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对本通告有异议的,可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垣曲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反映报告。 特此通告。 垣曲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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