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2026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7-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信息索引号 1114102301289005557/2026-00595 发布时间 2026-07-17 发布机构 稷山县人民政府 文号 稷政征补告〔202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48条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 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稷山县2026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位于稷山县稷峰镇东渠村、清河镇上费村,总面积8.7185公顷,其中东渠村5.8035公顷,上费村2.9150公顷 土地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公园绿地。 二、土地现状 该地块涉及稷峰镇东渠村郭永贵、郭志峰、梁吉有等102户土地82.8592亩,第二合作社土地0.7208亩,第三合作社1.3925亩及村集体土地2.08亩;涉及清河镇上费村李三民、李兆林等34户土地27.22亩及村集体土地16.505亩。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稷山县2026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使用,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重新公布的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晋政函〔2026〕1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