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县2024年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朔州市应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7-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应现代农发【2024】22 号 为做好我县2024年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通知如下: 一、实施条件 (一)扶持的合作社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明显优势 1、产业基础好,合作社涉及产业符合我县产业布局,具有稳定的生产、销售能力。 2、服务内容全。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生产、信息、技术、营销等全方位服务。 3、质量安全优。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程度较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生产。 4、社会效果好。合作社有一定的成员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群众评价高。 5、财务管理比较规范。 6、发展后劲足。合作社注重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扶持的家庭农场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明显优势 1、涉及产业符合我县产业布局,是优势主导产业。 2、家庭农场标准化生产程度较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生产。 3、财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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