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 所在地区 | 山西省长治市沁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8-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清理整治“僵尸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我局在专项核查中查实,附件所列13家社会组织,存在长期失联、登记住所不实、连续多年不按规定接受年度工作检查、无正常业务活动、人员机构瘫痪等情形,拒不配合民政部门监督检查,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固定完备。 上述行为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我局拟对该1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前期我局先后采取电话催告、业务主管单位转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方式送达文书,上述社会组织均无法联络、文书均被退回未签收,穷尽直接、邮寄送达途径仍不能有效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以公告形式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依法送达。 相关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委派经办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到我局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股领取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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