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宾馆酒店住宿价格告诫书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9-1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全县各宾馆酒店经营者: 2026 年中秋节、国庆节双节将至,为维护蔚县旅游市场秩序,保持宾馆酒店客房价格总体平稳,保障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县宾馆酒店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经营场所必须公开标示客房价格、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严禁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恶意涨价等损害蔚县旅游形象的行为。 三.禁止价格欺诈。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欺骗消费者。禁止变相涨价。不得通过缩短结算时段、减少服务项目等不正当手段变相提高客房价格。 四.规范线上经营。线上经营者及电商平台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对已生效的线上订单,必须严格履行,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 节日期间,我局将组织开展宾馆酒店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查实的价格违法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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