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周继承公告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7-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申请人 ? ?李文周因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被继承人 李丑 已死亡。 2.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柏乡 县东刘村宅基地一处,证号为柏集用(2011)第11541号。 3.被继承人的不动产由 李文周 继承。 4.除第3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请在90个工作日内向柏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直接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柏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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