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8-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中宅阳沟) 建设用地于 202 5 年 7 月 30 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 202 5 〕 378 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 1.2332 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 202 5 〕 378 号 (三)批准时间: 202 5 年 7 月 30 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 总面积 1.2332 公顷 ,其中: 南永安村 0.5888 公顷、 北永安村 0.2790 公顷、 后鲁亭村 0.3654 公顷 (二)范围: 内丘镇 南永安村 、 北永安村 、 后鲁亭村 (三)用途:水工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 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本公告可在 内丘 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 https://www.hbnq.gov.cn 。 四、工作安排 由 内丘 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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