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6-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揭东府公〔 202 4 〕 3 号)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现将 揭阳市揭东区 202 4 年度第 十九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区位、权属、面积、地类:拟征 收土地用途为 公用设施用地 ( 揭阳 220 千伏飞凤输变电工程项目 ),位于揭东区埔田镇车田经济联合社 、 埔田镇荖洋村荖洋经济联合社(揭阳市揭东区 埔 田镇荖洋村西侧、 814 乡道北侧)地段(具体区位详见附 图),面积 3.4225 公顷(折 51.3375 亩),地类为 林地 3.4225 公顷 。 二、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揭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批准的揭阳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该用地位于揭阳市区区片综合地价第三级区片范围,补偿标准为 7 万元 /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 2.8 万元 / 亩,安置补助费 4.2 万元 / 亩。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揭阳市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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