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6〕54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3-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三百七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新塘镇塘美村土地面积共7.448亩)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 根据建设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现状与该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不一致,实际申请用地具体情况为: 拟征收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965公顷(7.448亩)。其中农用地0.1025公顷(1.538亩),含耕地0.0134公顷(0.201亩);建设用地0.3923公顷(5.884亩),未利用地0.0017公顷(0.026亩)。 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认定规则,上述征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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