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增府征〔2026〕25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3-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一百八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312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道路建设需要。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廖村村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339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3月23日—2026年4月3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一百八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31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 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pdf 2. 征地批文.pdf 3.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4.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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