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从府征前公〔2022〕7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广州市从化区2021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
| 公示日期 | 2022-11-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精神,我区政府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广州市从化区2021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附件2),现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征收面积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茂新村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1.9975公顷。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农用地1.9975公顷(林地1.9975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还原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9975公顷(林地1.9975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范围见附图(附件3)。 二、征收土地用途和目的:政府组织的公共事业开发建设需要,规划用途为特殊用地(宗教用地)。 三、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按12.6万元/亩补偿(附件1)。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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