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从府预征字〔2022〕11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
| 公示日期 | 2022-11-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需将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佛岗村、木棉村、银林村、湖田村属下的集体土地4.569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广州街北高速公路凤凰城立交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佛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湖田经济联合社、木棉村宝珊、李巷、北一、北二、红星、东一、柿一、柿二、柿三、瓦岗、万合、龙元经济合作社,银林村林一、林二、林三经济合作社(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交通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4.5699公顷(合68.548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