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穗增府征前公〔2026〕68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4-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增城区石滩镇大滨海排涝泵站重建工程(涉及石滩镇石厦村土地面积共8.568亩)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石滩镇石厦村祠边股份经济合作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拟征收石滩镇石厦村祠边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5712公顷(8.568亩)。其中,农用地0.5519公顷(8.279亩),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0149公顷(0.223亩),未利用地0.0044公顷(0.066亩)。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的规定,土地补偿标准为82.5万元/公顷,安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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