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从府预征字〔2023〕3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4-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需将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水南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3.42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政府储备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水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水南村三多第五、三多第六、三多第七、三多第八、大塘边第一、大塘边第二、大塘边第三、中和第九、中和第十、门口岭第十一、门口岭第十二、禾塘第十三、禾塘第十四、金华第十五、金华第十六、新城庄、祠堂第一、祠堂第二、南安股份合作经济社(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23.425公顷(合351.375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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