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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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从府预征字〔2023〕11号

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公示日期2023-05-3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星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龙星村横塘、高埔股份合作经济社、南楼村锦一、锦二股份合作经济社、新兔村利新、南田股份合作经济社、车头村玲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0977公顷。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政府储备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星村、南楼村、车头村、新兔村(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60977平方米(合91.4655亩,以2000 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四、公告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4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化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以及拟征收范围内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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