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从府征前公〔2023〕4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
| 公示日期 | 2023-05-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区政府组织编制了广州市从化区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附件2),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岭南村大岭经济合作社范围内,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件3)。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的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现状为: 拟征收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岭南村大岭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共1.5496公顷(23.244亩)。其中农用地0.2838公顷(4.257亩),含耕地0.0557公顷(0.8355亩)、园地0.0028公顷(0.042亩)、草地0.1784公顷(2.676亩)、其他农用地0.0469公顷(0.7035亩);建设用地1.2658公顷(18.987亩)。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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